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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员令”

时间: 2019-07-19 09:24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作者: 山东省教育厅 点击:
    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基础的教育。义务教育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走过了极不平凡的40年。从1986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到2011年所有省(区、市)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再到现在全国92.7%的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40年来不懈努力,我国义务教育的个子高了、骨架大了,而随着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新要求,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矛盾由“校舍”“设施”等外在条件不足转变为“质量”“水平”等办学内涵不高,“上好学”成为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突出表现。面向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成为必须答好的时代问卷,也是我们把“奋进之笔”转化成奋进之效的最好“破题点”。提升教育质量迫在眉睫。
 
    因此,站在这一关键的时代节点,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了新时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该改什么”“该怎么改”,是新时代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员令”,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进军号”,具有重大意义。
 
    山东是教育大省,人口大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人数1000多万。经过长期努力,我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2017年,137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认定标准,成为整体通过评估认定人口最多、县(市、区)数量最多的省份;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55%,保持了较高水平。有了基本均衡的基础,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后,山东提出了实施基础教育“十大行动计划”,致力于高质量发展,开始向“教育教学改革”发力,开始向“优质均衡”迈进,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意见》的落实。
 
    推进教育理念变革,明确高质量发展“方向”。思想认识是行动的总开关,高质量发展首要是建立科学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意见》开篇,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和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的四大基本要求,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山东将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在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家长四个层面,广泛开展教育理念大讨论,统一思想、发现问题、正本清源、回归初心,在全社会围绕“好教育”“好学校”“好老师”“好学生”凝神聚力,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形成发展素质教育的浓厚氛围,致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推进教育评价变革,确立高质量发展“标准”。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破立并举”,高质量发展要形成长效机制,必须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标准体系。《意见》提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并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国家制订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这是对过去过度重视分数、排名的全面纠偏,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正本清源。下一步,山东将在指挥棒变革上下功夫,全面加快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破除顽瘴痼疾,打好“最硬的一仗”。确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评价各地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开展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的根本标准,制定出台中小学校评价指导意见,建立科学的学校办学评价机制;把立德树人作为评价教师工作的根本标准,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评价机制;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评价学生的根本标准,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和日常考试评价;把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作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着力点,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抓好中考、高中学考和高考政策落地实施。
 
    推进教育管理变革,坚守高质量发展“底线”。无规矩不成方圆,实现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确立法治思维,坚守管理底线,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按教育规律办学。《意见》在规范课程、作业、考试、招生管理上进行了细致而具体的部署,将办学的红线和底线讲得清清楚楚。下一步,山东将围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内外兼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将出台《中小学办学行为“十必须”、“十公开”、“十不准”》,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保障教学质量“高品质”。在开齐开足课程上,开展课程开设专项治理,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在作业管理上,制定出台中小学生作业管理规范,落实作业分层布置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严禁“布置不批改”或让家长检查批改学生作业;在校外减负上,制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出台设置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引导规范办学,严厉查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指导家长科学实施学生校外教育;在考试招生上,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提前公布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杜绝一切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查等招生方式。
 
    推进教育内容变革,深化高质量发展“内涵”。《意见》提出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加强课程教材建设,制订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南。这就要求推进义务教育课程和教育内容现代化,加快义务教育育人模式变革,推行跨学科研究性学习、项目学习。下一步,山东将立足自身资源,实施“传统文化教育工程”,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必修课程建设,创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培育一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学科领军人才和名师,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教育品牌和优秀案例;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全面加强红色教育和革命传统文化教育;实施“海洋文化教育工程”,打造蓝色文化教育高地;全面加强劳动实践教育,颁布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增加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家庭劳动教育、学校劳动教育、社会劳动教育、研学旅行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
 
    推进教育技术变革,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教育信息化由1.0时代进入2.0时代,深刻改变着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和学校的运行方式。《意见》提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建立覆盖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的数字教育资源体系,加快数字校园建设,对信息时代背景下的“互联网+教育”进行了谋篇布局。下一步,山东将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加快推进教育技术变革,出台智慧学校建设标准,启动未来学校建设试点。深化技术教育,普及人工智能教育,实施创客教育。推进“互联网+教育治理”,建立省级统筹、市县为主的基础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重点完善省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学生入学、学校管理服务、师生教学支持等公共服务能力。
 
    推进家庭教育变革,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们从牙牙学语起就开始接受家教,有什么样的家教,就有什么样的人。《意见》提出要重视家庭教育,将家校共育摆在突出位置,有利于让全社会担负起促进中小学生成长成才的责任。下一步,山东将在总结国家家庭教育试验区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形成教育合力,全面深化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推进社区家长委员会建设,为保障家校共育和校外教育提供有效机制;深入推进家长学校、家长课程建设,构建全省家长学校远程学习平台;加强乡村学校家庭教育,实施“乡村学校家校共育万名种子教师培育工程”,提升乡村学校家校共育整体水平;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开展晒“家风家训”活动和“书香家庭”“健康家庭”“绿色家庭”创建工作;推行全员家访制度,丰富家校联系内容,拓宽家校联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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