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网上家长学校官网! 官方微信
用户名:
密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家教动态 > 国家新闻 >

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

时间: 2019-10-25 18:39 来源: 中国妇女报 作者: 王春霞 点击:
       10月2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2014年以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据介绍,2014年至2019年6月,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28.3万件,判处罪犯709.9万人。人民法院严惩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4.6万件,出台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严厉打击偷盗婴幼儿等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周强表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拐卖、毒品、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惩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研究出台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未经批准进口仿制药的罪与非罪界限,认真落实疫苗管理法,对涉疫苗犯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危害校园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促进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报告还透露,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9年下降。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针对学生的暴力犯罪,对罪行极其严重、群众深恶痛绝的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会同教育部等印发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见。联合出台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坚决打击围堵学校、聚众闹事等“校闹”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
 
       此外,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保护联动机制试点,合力构建校园安全防护体系,共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努力让校园成为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春霞)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分享按钮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