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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

时间: 2020-01-22 09:03 来源: 中国妇女报 作者: 王春霞 点击:
    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斗争本领,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犯罪
 
    突出打击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遏制犯罪高发态势
 
    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1月20日在京闭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强调,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必须始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要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
 
    “自2017年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纳入未检受案范围以来,全国批准逮捕、起诉此类犯罪人数年均增长18.56%、15.34%,尤其是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高发,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童建明说。
 
    会议要求,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斗争本领,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犯罪;突出打击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卖淫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遏制犯罪高发态势;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童建明介绍,为破解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性侵案件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问题,同时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最高检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工作规范,推行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逐步实现性侵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
 
    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被害人群体更要给予重点关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逐步完善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
 
    童建明表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不论案件怎样处理,都要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情况进行评估,以便实施有针对性的司法救助。
 
    “救助不能简单地给钱了之,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受伤害较大,要注重聘请专业力量,提供心理干预和身体治疗方面的支持。”童建明说,确有需要的,还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法律帮助等多元综合救助,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摆脱困境。(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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