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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走进菏泽一中

时间:2019-02-28 11:14来源:菏泽市教育网 作者:网校小编2 点击:
  2月25日下午4:10,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在我校南京路校区艺体楼大会议室举行。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菏泽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菏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孔祥岩,菏泽市关工委副主任、菏泽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张友海,共青团菏泽市委副书记于云华,菏泽市妇联副主席李志平,菏泽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志伟,菏泽一中党委书记、校长李志献等出席了活动,800余名师生参加了活动。活动由菏泽一中副校长、南京路校区执行校长刘忠仁主持。
 
  孔祥岩局长在活动上致辞。她首先代表全市教育系统向菏泽市检察院对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她指出,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则事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全市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事关我市的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菏泽市检察院王金庆检察长担任菏泽一中法治副校长,更为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和教育助推新动力,必将成为普法工作的新亮点,这对我市学校法治教育发展上是件大事、好事,意义重大而深远。她就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提出要求,一是学校法制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机构,把法制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二是及时了解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破坏学校治安环境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联系,及时进行打击和纠正;三是做好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学生的“一帮一”帮教工作。四是要向法治副校长多汇报、多请示、多沟通,充分发挥导向性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学生的犯罪预防工作。
 
  在活动现场,菏泽一中校长李志献同志为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同志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王金庆检察长向学生代表赠送了法治教育读本。
 
  最后王金庆同志为同学们讲授了题为“法治信仰,引领成长”的法治课。他运用一个个鲜活生动甚至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例从五个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一是法治信仰是内化于心的规则意识。遵守规则、信仰法律,不仅是个人高素质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文明强大的标志。二是法治信仰是外化于行的遵法守法。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是规范我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规定我们应当做什么、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三是法治信仰是和谐社会的调节器。法律就是通过明确权利义务界限,来防止纠纷发生、调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四是法治信仰是守卫成长的护身符。在学习和生活中,当我们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是法治信仰是人生道途的指明灯。当我们心中有法、行事依法,法治信仰将会成为一盏明灯,为我们照亮前途、指引方向,让我们的青春不再迷茫。王金庆检察长的法治课引起了现场同学的强烈共鸣,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高一宏志部33班学生梁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听了检察长的法治课,受益颇丰,感受颇深,既让我们学了法,又教会了我们怎样用法;既让我们树立了法律信仰,又为我们指明了今后学习和生活的方向,真的是让我们的青春不再迷茫。
 
  刘忠仁副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我们举行的“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暨开学季普法进校园”活动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举措。他表示,下一步学校将认真落实孔祥岩局长讲话精神,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知识竞赛,邀请学生家长做法治讲座,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司法等活动,努力开拓第二课堂,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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