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网上家长学校官网! 官方微信
用户名:
密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家教动态 > 山东新闻 >

开学啦!山东连发两个重要通知!

时间: 2020-04-15 08:18 来源: 齐鲁女性 作者: 消息 点击:
    4月13日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
 
    流程的通知》
 
    对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流程进行规范
 
    ↓↓↓
 
    关于规范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流程的通知

各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省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开学返校工作,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严格执行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118号、215号文件和省教育厅疫情处置领导小组30号文件基础上,现对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如下:
 
    一、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一般为学校校医或分管校领导)。
 
    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一般由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或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省外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参照疑似病例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如果体温<37.3℃,由校医或定点联系医院驻校医生根据实际,决定继续观察、返回恢复正常学习生活或启动应急处置。
 
    三、转运与诊治
 
    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原则上由学校通知120救护车到校,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是学生的要通知家长,中、高风险地区不允许家长自驾运送,低风险地区可由家长自驾运送学生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随行赴医疗机构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
 
    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当地疾控机构、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四、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在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疾控机构第一时间进校指导学校共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确定集中医学隔离人员范围、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等工作;公安部门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维护秩序。如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为未成年学生的,学校要配合做好相关学业辅导与心理安抚工作,其他善后处理可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办法》。
 
    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对疫情处置的范围和扩散风险进行评估,决定是否停课、封校、停学以及复学等事宜。
 
    五、其他要求
 
    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其中教室、宿舍等场所每楼层至少设置1处。留观点需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防控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管理,不得组织跨班级的聚集性活动,师生学习生活轨迹相对固定。师生员工以家庭为单位每日监测、上报健康状况、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4月13日
 
    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中小学“复学第一课”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中宣部、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在复学后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中小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政治引领,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复学第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要组织骨干教师,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编写“复学第一课”教案或教学大纲,重点讲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国家强大的动员能力和雄厚的综合实力、中华儿女团结奋斗的英雄气概;全面讲述我国为世界防疫树立的科学典范,为人类健康和世界公共卫生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生动讲述一线医务工作人员临危不惧、最美逆行的典型事迹;着力讲述各行各业敢于担当、执着坚守的勇敢行为,以及全国人民休戚与共、守望相助的感人故事。教育广大中小学生厚植家国情怀、增进爱国情感。
 
    二、集中讲授卫生防疫知识。
 
    要利用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教育,讲授新冠肺炎疫情和常见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提高学生公共卫生应急素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培养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针对开学后可能出现的担心病毒感染、学习状态不佳、学习任务较重、毕业升学焦虑等心理不适情形,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把疫情对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要发挥各类教学主体的积极性,采用生动鲜活的形式载体,充分运用网络云平台、电视等方式,兼顾“复学第一课”工作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要针对不同年级特点,采用课堂教学、专题教育、升旗仪式、主题班队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做好相关教育工作。要组织运用丰富素材,以小事件体现大情怀,用小切口展现大视野。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安排,山东教育电视台制作了特别节目《开学第一课》,将于4月15日晚19:30(《新闻联播》结束后)播出,各地要组织中小学师生届时收看。此外,山东教育电视台还将于4月15日7:00至13:20利用网络端全程直播(电视端部分直播)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复学情况,各市可结合实际组织师生和家长收看。
 
    四、做好教育教学衔接。
 
    要依据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线上教学进度与效果,认真开展线上教学效果诊断评估,精准分析学情。要充分尊重学生学业基础,精心做好复学后课程教学安排,根据实际制定教学计划,做到“一校一案、一科(专业)一案、一班一案”。
 
    要进一步摸清留守儿童、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学习困难的学生、线上学习条件困难的学生以及不能按时返校学生的情况,“一生一案”指导辅导。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升学特别是高考综合改革有关政策和工作安排的宣传解读工作,缓解学生焦虑情绪。
 
    五、强化疫情防控演练。
 
    要组织专家组到学校,指导做好复学工作。要集中一段时间对学生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等防控技能进行培训,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学习、生活方式训练,固定学生校内活动范围和轨迹,使其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应对知识和技能。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校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团委、教务处、教育处等部门的作用,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特别要注重调动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对于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指导引导,严把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做好“复学第一课”组织与实施,合理安排第一天的教学时间,精心准备教育内容。要提前做好教师培训,加强课堂内容监管,确保活动全覆盖,取得良好效果。
 
    各市“复学第一课”工作总结和特色成果请在复学后一周内及时报省委宣传部和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大众日报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分享按钮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