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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妈妈”代表呼吁立法完善母婴设施的配套建设

时间: 2020-05-24 16:33 来源: 中国妇女报 作者: 乔虹 点击:
    来参加全国两会前,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璞雨为科技创新中心执行董事高钰的宝宝才刚满月。
 
    从怀孕之初起,准妈妈高钰就开始调研了解公共场所的母婴配套设施情况,而她也不断接到身边妈妈们的“投诉”——“曾经在角落里用哺乳巾、背包、衣服遮挡给孩子喂过奶,也曾经在咖啡馆、餐厅、会议室、卫生间‘众目睽睽’下用吸奶器吸奶……”
 
    “如果公共场所都能够配置母婴室,带宝宝出门就不用这么辛苦和尴尬了。这是哺乳期妈妈们共同的呼声。”接受采访时,高钰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记者说。
 
    据2019年3月发布的《中国城市母婴室白皮书》,我国内地所有城市总共拥有的母婴室数量仅2643间;已配备母婴室的城市中,只有7座城市拥有超过100间母婴室,二线及以下级别城市平均的母婴室数量不足10间。
 
    虽然近年来城市母婴室的建设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与处于哺乳期的婴幼儿数量和使用需求相比,我国公共场所配备完善的母婴室,仍然是“一室难求”。
 
    母婴室,何时才能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
 
    高钰代表认为,公共场所标配母婴室,体现着一个现代城市的人文关怀和文明高度。做好母婴室管理与服务,满足婴幼儿及家长的需求,维护哺乳期妇女的尊严与合法权益,不仅是对母乳喂养、“全面两孩”政策和提升人口素质的积极响应,也是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是彰显社会文明进步、公共服务理念人性化的重要标志。
 
    “公共场所母婴设施不足,是育儿家庭的痛点,也应该成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因此,高钰代表在今年两会上提出建议,加快全国性法律法规出台,设立统一的母婴室建设标准,加强母乳喂养与人文关怀的宣传力度,通过行政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母婴设施在公共场所的配套建设。
 
    高钰代表告诉记者,早在2016年,是时的国家卫计委就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于应当建设母婴室的公共场所、母婴室的标准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设施完善的母婴室并未因此成为公共场所的“标配”,也疏于管理,缺乏维护。
 
    “究其根源,是缺乏法律法规对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强制性约束和规范化管理。”高钰代表认为,“现有母婴室的建设与管理,很大程度上仅依靠公共场所管理者的自觉。”
 
    因此,高钰代表在建议中提出,“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立法须先行。”将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正式写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设立包含建设面积、设施配置、管理细则等内容的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
 
    “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立法是前提,执行是关键。”高钰代表进一步建议,在下沉执行中,应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路建立起行政、医疗、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确保政策逐级落实到位、法律执行监督到位,并将在公共场所设立配套完善的母婴室纳入城市建设前期规划和民生工程的考核范畴,明确相应处罚条款,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要把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当做重要民生实事来抓。”高钰代表说,在完善上层立法的同时,各级政府、医疗系统、社会企业等要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起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将建设、管理好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常态化、持久化。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明确要求交通枢纽、大型商场、文化场馆、产业园区、办公楼宇等公共场所应当建设母婴室,并严格遵循统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标准,为母乳喂养留出充足空间。
 
    高钰代表还建议,不仅要加快完善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还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母乳喂养观念,培育母婴关怀导向,提高社会对母乳喂养的认同度和支持度,让全社会认识到母婴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关怀母婴的良好风气,给予哺乳期妇女应有的尊重和支持,为实施母乳喂养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 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 记者 乔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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