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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妇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多措并举防溺水

时间: 2020-06-23 16:55 来源: 齐鲁女性 作者: 省妇联家儿部 点击:
天气逐渐炎热
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
溺水死亡系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
“头号杀手”
防溺水工作刻不容缓
为了孩子们的健康
我们呼吁每一位孩子家长
行动起来
共筑防溺水铜墙铁壁
 
儿童安全问题 家长一定要重视!
 

     近期,多地接连发生儿童溺亡事件,令人痛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采取措施加强防范。省教育厅、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共护孩子夏日安全。
 
     充分发挥防溺水联防机制作用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各地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鲁安发〔2019〕37号)要求和“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将责任落到实处。
 
     各市教育(教体)局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具体措施,通过实施会商研判制度、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制度等,统筹推进强化防溺水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群策群力长效机制,切实织牢防溺水“安全网”,尽最大努力防止溺水事件发生。



     有效推动水域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职责分工,按照水域管理权限,立即启动对河湾、水库、池塘、湖泊、水沟、矿坑、工地深坑、深沟、拦河坝闸、干渠(输水渠道)、水电站、施工河段、有水体景观的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地面沉陷积水区、农田建设项目等各类水域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确保各项防溺水措施到位。
 
     注意发现各类水域的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相关责任主体,配合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推动水域隐患排查整治落细落实,全面彻底消除隐患风险。
 
     扎实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各市教育(教体)局、妇联要结合防溺水安全月活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认真组织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作品征集活动,为相关媒体提供常态化防控未成年人溺水的文章、图画和微视频等作品。
 
     要主动作为,通过邀请省内外专家讲解防溺水知识,组织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亮点访谈、专业救援队模拟演练溺水救护等多种形式,在传统媒体、新媒体开设《同心防溺水特别节目》,营造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要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开展“家人叮咛促安全”“儿童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等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防溺水工作的浓厚氛围。


     
     切实加强家校沟通协同共育

     要组织引导学校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畅通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家校沟通渠道,开展经常性的家校互动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及时给子女传授相关知识技能,不断提高子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督促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引导家长密切关注、重点做好子女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禁止聚集到没有安全防护的水域游玩,真正远离危险水域,最大限度避免悲剧发生。
 
     着力保障特殊群体监管到位

     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对他们逐一进行排查,建立特殊群体家庭名册,借鉴以往开展“把爱带回家”假期特别关爱行动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新措施、新办法、新形式,通过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活动,密切与特殊群体家长的联系,指导特殊群体家庭及子女加强安全防范、提高自护能力,督促家长或被委托看护人切实担负起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努力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营造平安健康的成长环境。
 
  科学防溺水知识

     让孩子远离潜伏在身边的“恶魔”——
 
 第一课 野外水域篇




第二课 游泳馆篇
 







 
 第三课 救人篇
 







第四课 自救篇





(省妇联家儿部)

漫画来源:齐鲁少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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